91户低保家庭已领到租赁住房补贴,另有99户通过公示

6月24日,市劳动保障局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办公室向20户低保家庭代表发放了2007年全年和2008年上半年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使廉租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户。2007年为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按照每户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补发租赁住房补贴,对此类家庭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为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按照每户3.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对此类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通过申请,经各街道办事初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公示,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从6月份开始逐批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目前,市区第一批低保家庭已有91户领到了共计22万元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市区第二批低保家庭99户已经通过公示,近日即将领到补贴。市区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扎区、东湖区已经全面开展了廉租住房保障受理审批工作。在廉租住房交付使用之前,我市今年将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全部解决人均不足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8月份就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2008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预计届时将有低保家庭1000多户、3000多人受益。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