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湿地保护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满洲里市鸟类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围绕满洲里市二卡湿地鸟类自然保护区、二卡国家湿地公园以及霍勒金布拉格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受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破坏林地、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地质遗迹等自然资源的行为;
(二)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已建和在建设施违法违规行为;
(三)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染物等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截断自然湿地水源行为;
(五)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行为;
(六)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已批建设项目未按方案采取恢复植被、重建湿地等生态保护恢复措施;
(七)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内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行为;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1.可拨打举报电话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6230016、6226057
2.可发送举报信息至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mzllyk@126.com
三、受理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二)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禁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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