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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政治把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增添审核环节

发布日期:2023-07-17 09:18 来源: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浏览:

为了确保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在社会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环节,排摸党员及职工情况,确保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成立发展同步推进;在章程核准环节,配合民政局引导社会组织将党建和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最近按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环节纳入审批流程。

审核工作适用对象包括拟任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等职务人选。

人选审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审核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监督,保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二、坚持政治标准,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三、坚持依法审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严格法定程序和组织考核考察程序,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确保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合法合规。

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的增加,加强了党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提高了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动员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