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使用电子卖场的通知》,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各级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部分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控标、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和限制性门槛、发布采购需求不规范、高价采购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
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上述问题上严格把关,特别是关于高价采购的相关问题,禁止所有高于合理价商品上架,并定期下架价格预警商品,对多次因价格问题被退回商品的供应商进行沟通,要求其出具上架原因,并定期在电子卖场信息公开中发布价格预警信息公告。
在此类问题上,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决不违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说明》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在电子卖场落实审核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卖场健康、有序的运行。撰稿人:王梦楠 复审人:李先锋 审核人:孙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