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满洲里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直接对接内蒙古农牧厅农机化局,通过积极争取,满洲里市到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3万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1407号)),现将满洲里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满洲里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满洲里市实际,积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协调机制,并制定了《满洲里市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工作及程序。
在全面宣传好农机补贴政策、有效提高农牧业从业者对政策知晓率的同时,严格实行2021-2023年跨年度连续实施,根据农机购机者申报的先后顺序和申报情况,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和规定,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认真展开资料审核、机具核验、公示、资金拨付等流程,并在满洲里政务网农机补贴专栏公开农机者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补贴工作的透明度,极大地推进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
由于满洲里市财政预算紧张,本年度未在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但为了保障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在工作经费中优先安排此项工作经费,极大地保证了实地进行机具核验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
二、工作流程与操作
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及时进行申请录入、资料审核、生产资金申请表、机具核验、公示通过、申请结算等操作,及时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机购机者账户,安全保存补贴数据信息。严格执行全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分类分档、补贴金额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全面实行、全部资金实施以“开放购机、持据申请、先购后补、简化办理”操作兑付。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凡申请购机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要发票、合格证和所购机具基本信息单,在本市申请补贴并录入补贴系统,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打表,实行一站式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购机者。
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便于购机者及时申请补贴并及时录入补贴系统。购机者本人需携带购机发票、合格证、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惠农“--卡通”等到户籍所在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农机购置补贴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证明等。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区、乡镇)农机部门按照购机者申请先后顺序受理,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市(区、乡镇)按照规定的流程,共同完成系统录入、审核、打表并分别签字等。同时,在满洲里市政务网上建立本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专栏并管理维护到位、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农机购量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衔接有效。根据购机者的补贴申请,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并公示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购机补贴信息表、投诉咨询电话,违规查出结果等重点信息等全面公示。实施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购机补贴者信息。
三、资金落实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调整,2023年满洲里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整合了自治区下达的43万元和往年结转的2930元,对2021-2023年符合农机购置补贴规定的农机具进行补贴。截至2023年底,按照资料审核、机具核验、公示等程序,已经办结完成四批19台套农机具补贴相关手续,补贴17户购机者,累计发放农机具补贴资金24.25元,完成全年农机补贴资金的56.4%;其中满洲里市辖区3户,2台轮式拖拉机和1台饲料(草)加工机械,补贴金额3.36万元,占7.8%;扎赉诺尔区14户,9台轮式拖拉机、2套田间作业辅助驾驶设备、4台饲料加工机械、1台打(压)捆机,补贴金额20.89万元,占48.6%。
本着“严格审核、实地核验、见人见机”的原则,对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者严把补贴关,经过一年的农机补贴工作开展,未发现套取农机购置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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