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要求,2024年9月20日,满洲里市成立了由原事故调查组部分成员(个别成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组成的评估工作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对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现场核查,对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了初步意见,并经评估工作组研究讨论,形成了评估报告。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7日14时15分许,在绥满高速公路海满段预制场内进行板房拆除作业时,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满洲里市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以“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经调查研究认定,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8月30日,工作组根据《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资料审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2024年9月30日,《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均已按照要求处理到位,事故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已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对防范措施及建议落实情况
(一)防范措施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贯彻落实到每个岗位,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培训,杜绝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死角、盲区。
(二)防范措施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针对辨识出来的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
(三)防范措施建议:规范危险作业管理,指定专门人员对作业现场全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同时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四)防范措施建议: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认真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总体评估意见
结合评估情况,评估工作组认为:《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所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均已按照要求处理到位,事故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呼伦贝尔市**建设有限公司“9·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4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