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满洲里市民政局委托内蒙古乐龄养老研究院对我市2家民政登记备案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6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一、养老机构评定等级
满洲里市心悦老年服务中心 一级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定等级
满洲里市南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三级
满洲里市兴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三级
满洲里市东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三级
满洲里市怡园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级
满洲里市站前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级
满洲里市湖东社区养老服务站 三级
三、公示期
2024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共5天)。
三、受理和联系方式
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机构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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