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经自下而上申报,行业部门论证,市政府审定,同意将新开河镇上报的“满洲里市新开河镇边境乡村振兴农旅发展项目(二期)”纳入满洲里市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中储备实施。已进行前期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入库储备实施项目进行公告,公告期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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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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