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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12:46 来源: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nzhouli.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满洲里市党政机关办公楼1426室,电话:04706262241,传真:047062629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积极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站共公开信息52条,主要包括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动态10件公示公告6件;公开发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件8件;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8件、价格与收费20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条,已及时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工作要求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核对梳理了政务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内容,以及各类政务信息,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政务平台监管,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更新维护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满洲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职能,办公地址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满洲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工作要求,委属各事业单位职能严格按照分解内容有效落实各项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对重点稿件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

1. 工作考核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具体化,努力做到规范到位、指导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 社会评议情况

持续发挥社会评议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委社会评议反馈良好

3.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5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问题和结果。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7.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存在稍落后于实时信息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认真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更新纠正。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素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